骗钱不择手段 害人终究害己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朱丽娜  陈昕

日前,我院刑庭成功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吴某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向被害人返还赃款70万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10月份,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张某在舞厅跳舞相识,后二人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交往期间张某发现吴某认识一些领导干部,便于2011年3月请求吴某为其儿子办工作,见钱眼开的吴某在自知没有能力办理的情况下,仍以办工作需要活动费用为由,先后三次骗取张某共计26万元。2011年5月至12月,吴某又以和张某合伙做硼砂生意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张某共计50余万元,其中直接收取现金40余万元,另10余万元系从张某交给其的银行卡中支取。截止案发前,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张某共计76万余元。

吴某通过诈骗他人,虽然得到了短暂的快乐,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终究会得到惩罚,等待柳某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吴某企图通过骗取他人财物的方式满足自己对于金钱的欲望,但是这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法律底线不容践踏,任何人越过这条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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