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黑庭审突发状况元宝法院成功处置
 

6月17日,元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于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元宝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该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提前介入把握案情。由刑事庭庭长马述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颖和人民陪审员宋诚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邀请了市纪委、市司法局、区人大代表、区扫黑办等10余人参与旁听。中级法院调配警力5人,元宝分局调配警力30余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先魁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为加快动迁进度、压低动迁成本,指使时任宽甸某公司副总经理被告刘某、公司员工李某进行动迁工作,多次纠集陈某等人对不接受宽甸某公司动迁条件的人实施殴打、投掷石块砸玻璃、投掷粪便瓶子等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组织。

庭审中,法庭对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在审判长于某调查犯罪事实过程中,于某脸色突然发白,呼吸急促,怀疑是急性心梗突发。执勤法警及时扶住被告人,主审法官立即中止了庭审,拨打120急救电话,执勤法警迅速向领导汇报情况,分管院长与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及时调配警力,处置突发情况,防止被告人装病发生脱逃,急救车赶到后,几名法警抬着于某上了急救车,在治疗过程中,已确认是侧壁心肌梗死(可能急性),现被告人的病情得到控制。庭审延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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