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撒了渔网,落入“法网”
 

    近日,元宝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东港6渔民在中国黄海水域伏季休渔期,禁止海洋捕捞渔船及捕捞辅助船出海作业的情况下,私自到黄海水域非法捕捞“晴天烂”鱼、“沙里钻”鱼、鲅鱼等水产品,获利119.190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6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3人拘役五个月,3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本案的处理有力震慑了违法捕捞行为,彰显了严厉打击非法捕获,保护渔业资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决心。竭泽而渔是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元宝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各项政策、法规,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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