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闹纠纷 法官巧妙促解决
 

    近日,购买新房的孙先生满心欢喜,没成想楼上漏水,让他喜中生忧,更让他闹心的是楼上的王女士一直不在家中,由于联系不上,只能求助派出所,等联系到王女士,孙先生家中已成为“水帘洞”,受损面积严重,双方各说一辞,为此还闹上了法庭。

    受理案件后,振安区法院民事庭许法官第一时间赶到孙先生家中,他急切和法官说:“房子的问题已经拖了很长的时间,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这可怎么办啊?”考虑到孙先生年事已高,为房屋漏水的事儿吃不好睡不着,身心疲惫,一脸愁容,就希望早日能够解决。许法官和孙先生一起详细查看家中漏水情况,并找来王女士商讨赔偿事宜,但双方对于房屋的赔偿金存在较大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为此,孙先生想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渗水成因、渗水时间以及损失大小进行鉴定评估,但是如果案件进入鉴定评估程序,审理周期会较长,而且许法官也考虑到一纸的判决无法调和两家的关系,可能会加剧邻里间的矛盾,因此还是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解决。在调解的过程中,许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仔细阐明法律事实及相关法律知识,最终,双方都愿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王女士当场交付赔偿款,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看似一件很普通的漏水案件,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大的邻里纠纷。作为法院,不仅要依法处理老百姓这些家事,更主要的是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在全心全意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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