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 英模风采】凤城市人民法院王松琦:牢记宗旨促和谐,公正司法显担当
 

    王松琦,女,1985年2月出生,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凤城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现任凤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兼任法院团总支书记和新闻发言人。

    从事司法工作13年来,王松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践行着从业当初扎根基层的承诺,承担着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授予凤城市“优秀公务员”嘉奖,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2020年,又多次被评为凤城市“优秀公务员”,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及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初心不改守信仰,使命不移为人民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信访工作是直面百姓诉求的工作前沿,在这个岗位上,王松琦一干就是六年。六年的时间里,她每年要接待来访群众千余人,撰写各类文件报告300余份,始终坚持用耐心和热情甘做群众的“垃圾桶”和“灭火器”,让他们感受到法院法与情的温度。

    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王松琦为困难信访群众争取各类救助款多达40余万元,努力帮助信访群众解决生活难题。与此同时,她还承担着申诉复查、民事速裁等审判工作,对于申诉复查这一陌生领域,从零开始,逐步摸索整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模式,既按照法律规定严把入关口,又坚决纠正案件瑕疵。2018年,王松琦在审理一起申诉案件的过程中,经多次与申诉人耐心沟通,因发现案件证据线索,由审委会研究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结果让申诉人十分满意。 定纷止争促和谐,侠骨柔情扫黑恶 在从事信访工作之前,王松琦也曾从事过行政、民事等多项审判工作,定纷止争、案件案结事了是她一贯秉承的工作宗旨。在2019年8月调任到刑事审判庭工作后,扫黑除恶工作的艰难和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对她来说是极大的挑战。王松琦迎难而上,不会就学,不懂就问,有硬骨头就“啃”,从一件件案件中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仅在2019年底的半年多时间里,就审结刑事案件150余件。

    未成年案件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领域,王松琦就是负责这个领域案件的裁判者。这类案件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是情、理、法交融、碰撞最为激烈的地方,案件的审理往往不仅关乎于一个人,更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她秉持着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决不能“一判了之”的原则,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全过程,用母亲般的细致温柔、春风化雨般地关爱和挽救着每一个迷途失足的孩子。 在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由于被告人是受人教唆而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但由于家中困难,无法缴纳罚金,王松琦多次与被告人所在的村委会、镇政府以及民政部门联系,在多方的努力和帮助下,被告人最终依法缴纳了罚金,被判处缓刑。这名被告人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他说:“谢谢你王法官,我害怕坐牢,谢谢你帮助我,给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尽管身体状态一直欠佳,“白加黑,五加二”仍是王松琦工作的常态。2020年,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各类案件214件,成为丹东地区刑事案件结案数最多的法官,给这一年的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青春传承心向党,凝心聚力展风采

    工作之余,王松琦也是法院青年队伍中的一名活跃分子。担任团总支书记以来,多次组织大型青年活动,如“重走抗联路”素质拓展活动、“百年五四,唱响青春心向党”大型文艺演出等,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王松琦任职期间,法院团总支多次被评为丹东市、凤城市优秀团总支,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她本人也积极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类活动,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审判席上她是庄严的审判员,活动场上她是热情的组织者。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效提升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王松琦用青年法官的热血和活力,不断激发法院的战斗力和生命力,不负使命不负韶华,用青春的热情弘扬新时代法官的风采。

                                                              凤城市法院 关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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