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三项举措强化聘用制人员管理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剧增,元宝区法院的聘用制人员亦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目前,元宝法院共有在编干警62人,聘用制人员52人。法院聘用制人员对内协助法院审判工作,对外代表法院形象,元宝法院以全省法院开展的“强化管理年”为契机,并行三项举措,加强本院聘用制人员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促管理。出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对从事庭室内勤、速录员、陪审员、辅助法警、司机和其他工作工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对工作职责、工作行为规范、纪律、奖惩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引导聘用制人员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自我管理。

二是严格考核明奖惩。出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劳动工作纪律及考核制度》修改说明,对劳务派遣人员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的或旷工一日的,或不服从单位管理的,或认为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不适岗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理。同时,每年对部分工作表现突出、部门干警反映良好的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从而调动起广大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教育促提高。除对聘用制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以外,还将重点加强综合素质教育,严肃工作纪律。6月14日上午,元宝法院监察室、政治部组织召开聘用制人员工作会议,着重指出了存在的工作纪律不严谨、着装不规范、食堂浪费等现象,要求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品德修养,全面提升聘用人员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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