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调研报告
 

-以东港市人民法院近三年的调研业绩为研究样本

 

                东港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孙闻晗

   为了深入了解东港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探索研究室如何调动本院调研的积极性,总结先进调研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研究室建设,东港市人民法院开展此次专项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东港市人民法院近三年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落实案例征集工作

按照省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要求,每年2月份开始及时地布置案例征集工作。2016年征集《中国审判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指导性案例》、《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等案例39篇。2017年征集《中国审判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案例43篇。2018年截止到5月份,共征集《中国审判要览》、《参考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案例17篇。

(二)组织完成论文征集工作

2016年组织完成了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6年年会、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第十一届法学青年论坛等论文征集工作,上报论文共计29篇。2017年组织完成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主题征文》、《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征文》等论文征集工作,上报论文共计20篇。2018年截止到5月份,组织完成了《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征集工作,上报论文3篇。

(三)组织完成了本院内部的调研工作

本院调研成果有:《有关民事送达疑难问题的调研》《基层法院法警人员结构问题的调研》《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现的新特点、审理难点及对策》《东港法院分析执行难题并提出对策》《危险驾驶罪案件数据分析及审判经验总结》。

二、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省法院和市中院就法院调研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东港市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当前本院调研工作主要面临调研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研究室对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具体开展以及工作重点、难点缺乏深入认识,就各部门各项任务的开展跟进不足。研究室在收集、总结审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方面存在短板,无法发现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专题,容易造成调研与审判一线脱离。二、各审判庭室和执行部门尽管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亮点创新,但却没有进一步挖掘其中的调研点,没有转化成理论成果,造成调研资源的浪费。三、现有的调研文章一般仍停留在发现和提出问题阶段,缺乏全面的理性思考和理论高度。

三、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下一步,东港市人民法院将积极完善调研机制,力争调研工作有新突破:

(一)建立健全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领头调研的工作机制

重点结合我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特点,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牵头调研的工作机制,激发和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智慧形成调研合力。

(二)落实激励奖励措施

结合省法院和市中院有关调研工作的规范文件确定本院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将调研成果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调研能力和调研成果作为工作人员优先考评、晋职晋级和员额选任、法官登记晋升的依据。

(三)完善定期沟通机制

加强研究室与各部门撰写人员的联络,时时跟进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有关调研的第一手材料。鼓励各部门将实际工作中好的工作思路、想法、建议等及时汇总,撰写反映我院实际工作的调研稿件,真正做到调研有根基。

(四)落实成果转化措施,让成果展示有平台有载体

应多方开辟调研阵地,拓宽成果转化渠道,更多更广地展示法院调研成果,体现对调研人员辛勤劳动的尊重。加强与省法院《审判新视野》《辽宁工作》《丹东法学》等期刊的联系,做好省法院市中院网站、辽宁法制报、丹东日报、鸭绿江晚报、东港通讯等组稿工作,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本院优秀调研成果,为广大法官参与调研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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