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林
为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东港法院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联合东港市25家相关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形成惩戒合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健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
《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总体要求、各协作单位的职责,并就协助执行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的建立、落实执行惩戒措施及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国家法律权威,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此次26家单位联合发力惩戒失信,构筑了全市惩戒机制,让“老赖”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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