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论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振兴

 

    去年以来,丹东市两级检察院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铸造忠诚品格,强化公正理念,树立清廉意识,提升文明素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一是理性认识队伍现状,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以开展学习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解决执法理念、执法方法、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重点围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树立公正廉洁理念”,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结合“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深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理解,纠正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执法行为。三是注重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以业务骨干和一线检察官为重点,推进专项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以新进、新任人员为重点,加强岗位实践能力培训,提升发现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等法律监督能力。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1000余人次。

    二、加强管理机制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明办案纪律,确保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规范、文明、安全。市检察院党组做出“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l2小时”和“只要犯罪嫌疑人传到位就一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提出“态度要坚决,绝不能让违法违规办案现象和问题出现”的原则,要求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三个阶段,对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坚持不问断地实施“双录”,并做到审录分开。全市110件147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均在规范、文明、安全状态下运行。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市检察院在主题实践活动中针对4个方面12个问题,制定出16项可操作性整改措施,修改23项制度规定,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涉案款物扣押、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l2项规范性工作机制。两级检察院普遍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努力使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要求,融入到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中,贯穿于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三是强化考评工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在省检察院“两大考评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完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确保权责明确、要求具体、管理到位、监督有效。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实行月考评、月通报和逐案考评、比例抽查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基层检察院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廉政建设水亚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强化队伍管理。市检察院党组把制度规定作为“红线”,把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做事作为“底线”,踩到“红线”或越过“底线”就必须承担责任,在执行制度上不搞特殊、没有例外。把抓制度落实作为检验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强化每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管理的责任意识;每名检察人员执行纪律、执行党组决策及服从领导的自觉性。二是落实检务督察措施,遏制和预防违法违纪问题。案件质量管理部门督察案件310件,发现和纠正案件质量问题100余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人手,开展经常性专项督察,排查案件质量和廉政风险。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规定和不落实的环节,及时督促纠正。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纯洁干部队伍。凡属举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都及时受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例外,不搞手下留情。注重从身边的不正常现象、网络舆情和社会反映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及时予以查处。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了检察队伍建设,也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一是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l 00%,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二是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没有发生因检察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申诉,两级检察院去省进京上访登记为零。三是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信件减少,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全市检察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贯彻执行省检察院“两大考评体系”中,市检察院连续6年进入省检察级先进院行列,1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6个基层检察院中有5个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院;宽甸县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东港、振安检察院检察长荣记个人二等功。在“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中,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东港检察院被评为基层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公诉处、反渎职侵权局和东港检察院民行检察科被评为先进集体;两级检察院有10 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比中,凤城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我省唯一“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凤城市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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