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近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办案检察官先后走访了校园周边30余家食杂店、超市,依法固定证据后,向振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振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各镇街出动30余人次协助执法,共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8家,其中立案查处4家,有效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保护了广大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民族进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振安院并未就此停下保护未成年人的脚步。6月24日,振安区院联合振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教育局来到振安区楼房中心小学共同开展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青少年暑期自护”进校园活动,邀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一线执法人员,向学生们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健康食品的要点常识,通过授课、互动等多样形式,让学生们了解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区团委书记还向学生们普及了暑期防溺常识,强调要远离江河、沟渠、水库等危险区域,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学会科学自救,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下一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畅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力护航校园周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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