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论坛】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市公安局局长   周良佺

    2011年是丹东经济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一大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将相继开工,丹东将以项目建设为主要牵动,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为构建大气秀美的新丹东奠定坚实基础。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打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推进丹东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发挥出应有作用。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公安机关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保障,经济发展便失去重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更成为一句空话。良好的社会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更是加快发展的推动力。无论是发展还是开放,环境都是重要的因素。一个地区的经济能否取得繁荣发展的制胜之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拥有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大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地区间的竞争就是综合环境的竞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也充分表明,哪里社会秩序良好、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实现大的发展。反之,哪里社会大局得不到持续稳定,哪里的经济发展就滞缓,直接导致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混乱,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强。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辽宁“五点一线”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面临经济跨越式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2011年,以新建鸭绿江大桥开工建设为标志,丹通、丹海高速公路、东北东部铁路、丹沈客运专线、本溪20万吨不锈钢冷轧薄板、美国哈曼国际丹东制造基地等大批重大项目陆续开工,将我市开放形势达到了全新的高度。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在今年年初的全市“项目建设年”上,更是提出了今年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650个、固定资产投资力争突破1100亿元的宏伟目标。
    在这种大的发展背景下,公安机关应充分认识打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为丹东地区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与经济发展同舟共济、同振共兴的观念,不仅为振兴丹东保驾护航,更自觉融入其中,参与建设。要把为推动丹东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最重要、最紧迫、最现实的任务,摆到各级领导的重要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
    服务经济发展是一项动态的、与时俱进的社会工程。公安机关除了保持原有好的工作做法外,还必须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创新、作风的大转变,确保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收到成效。思想的大解放,就是要坚决克服五种不正确的思想,即:坚决克服把经济建设只看作是经济部门的事情,与公安机关关系不大的无所作为思想;克服重查处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片面思想;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思想;克服脱离实际、死抠条文、僵硬执法的本本主义思想;克服墨守陈规,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生怕闪失,四平八稳的保守思想。观念的大创新,就是要牢固树立“四种观念”,做到“三个统一”,即:树立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一体化的观念,坚持知与行的统一;树立公安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坚持局部和全局的统一;树立公安队伍形象就是“最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观念,坚持治内和治外的统一。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坚持一切公安工作都要有利于经济发展,一切公安部门都要服务于经济发展,一切公安局部利益都要服从于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作风的大转变,就是要有一种雷厉风行、求真务实、亲历亲为、埋头苦干、一抓到底的工作劲头,坚决克服对服务经济建设喊的多、做的少,照抄照搬多、结合具体实际少,原则指导多、亲自解决具体问题少等漂浮的工作作风。
    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任何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都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公安机关只有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和各种社会矛盾交织中,努力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治安环境,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确保边境地区的国家安全。面对复杂多变的半岛局势,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不断完善重点人员管控、社会组织监管和网上舆情管控,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努力做到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平息得快、处理得好。要严密对沿江、沿海、沿边一线的管理控制,坚决打击边境一线各类犯罪活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强有力的举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继续深挖并摧毁“法轮功”等邪教的地下组织,依法打击宗教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二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因素活跃、各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增多的实际,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妥善化解因企业破产、改制,职工下岗、拖欠工资,征地、拆迁和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力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因局部社会动荡而影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确保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特别是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以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入基层,耐心倾听困难群众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尽一切力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隐藏深、危害大的黑恶势力,深挖后台和保护伞,坚决摧毁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对新滋生的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加大对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套汇骗税、妨害企业管理秩序以及侵害知识产权等经济领域犯罪,既严惩犯罪分子,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针对一些重点企业内部、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严打斗争,有效遏制“靠厂吃厂”、“靠矿吃矿”等偷盗哄抢企业物质现象的发生。对发生的对来丹投资者和企业法人代表的报复杀害、敲诈勒索、抢劫、抢夺及以讨要债为借口的严重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务必做到快速反应、快侦快破,把危害、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
    三、积极创新工作理念,为丹东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创造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维、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制定出台更多更好的举措,切实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做到经济建设推进到哪里,公安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一是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实践中,必须坚持地做到“四个统一”,即: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法律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加强执法办案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除法定保密外,全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案件处理中的“暗箱操作”,真正实现公安执法的“阳光作业”,确保公安执法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健康运行。二是进一步抓好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要求,重新审视治安、户籍、交通、边防、消防、出入境等方面管理制度规定,敢于破除一些条条框框,破除陈规陋习,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清理、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紧密结合同城化建设及新城区发展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措施,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对各项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要树立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新城区办证大厅工作,不断加大办证大厅的科技含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以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为企业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强化办证大厅的日常管理,规范警容警姿、文明用语等日常行为和内部物品摆放,使办证大厅成为丹东市公安局对外窗口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断加强治安、外事、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和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努力增强窗口单位名片意识,以优质的服务和保障,让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前来办事的群众满意。四是创造安全有序的绿色旅游环境。加强对游客入住场所和旅游景区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种防护措施、安全设施到位。大力整顿旅游景区的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对景点和社会面的巡逻控制,依法及时查处发生在旅游景区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欺诈游客、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维护广大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督导检查历来都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柄利器”,对于公安机关也莫能概外。实践中,必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特有的组织和职能优势,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加强监督必须首先眼睛向内,建立公安机关内部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的合力监督体制,立足于事前的积极防范,开展“一条龙”式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察部门主导作用,及时发现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反应得快、处理得好。认真开展“行风政风直通车”活动,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和企业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加强各监督职能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定期分析队伍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早预防,及时处理。二是搞好外部监督。以公安部、省厅部署的“开门评警”活动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人士和辖区群众定期报告制度,定期邀请他们视察公安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定期登门征求意见、法纪监督员、群众回访等“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的外部监督。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全面加大对损害软环境建设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执法办案中和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基层推出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做法和新举措,对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民警进行大力表彰,形成有力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民警以更加积极进取的朝气和激情,为丹东实现全面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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