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论坛】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克敏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市法院党组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从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能动司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深刻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加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

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成功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中央面对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新变化新考验,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做出的战略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法院的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积极贯彻《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扎实富有成效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提升政治素养和司法为民能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力措施。党员干部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抓好了党员队伍建设,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就是要坚持科学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法院干警全面发展,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职能使命。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并带动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转变领导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思想领导是更高层次的领导,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将推动法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的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塑造优良政治品格,必将推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领导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职位影响和工作经验转变为用先进的思想、知识、文化来领导法院;用优良的党性、作风、形象来感召干警;用科学的理念、方式、方法来推动工作,从而更加有利的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干警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加有利于激发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内在动力和创造活力。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各种利益矛盾不可避免的大量涌现出来,这对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警的思维、理念、能力、素养、情感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努力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纠纷;必须善于做好利益衡量工作,在各种利益平衡中实现和谐共赢;必须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形成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局面,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法院建设,增强全体干警在新形势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就牢牢抓住了“执法者”这个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从根本上实现司法能力的跃升,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光荣使命打牢根基。

二、确立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理念,正确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的、方法和途径

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的新时期,新事物、新现象不断涌现,历史上没有给我们提供成功的经验,教科书上也没有标准答案,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学习,读书学习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认知水平的有效途径。最近,省委书记王珉同志向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知学、笃学、勤学、博学、善学的要求,提倡把读书作为一种生活需要,一种精神追求,视读书学习如饮食而一日不可或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一个爱读书、肯读书的领导干部,从而在机关乃至全社会形成一种长久、持续地爱学习、爱读书风气。深刻领会、积极落实“五学”要求,对法院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我们党历来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当前,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是要根据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着重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市法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实际上就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获取新经验的过程,检验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如何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因此,必须注重知识向能力的转变,把实践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和法院工作实际,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增长才干、不断提高。

丰富内容增强学习针对性。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统一,创新和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完善知识结构,做到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科学知识一起学,研讨、交流、取经等多种形式并举,打造开放式学习平台,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一要注重向书本学,力求系统完整的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力求系统完整的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筑牢执法办案的根基;二要注重认识国情,把握社情民意。要清醒的看到,当前仍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很多,矛盾的性质主要属于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对此必须加深认识,通过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三要注重汲取审判经验。马锡武审判方式、枫桥经验、陈燕萍工作法等化解矛盾的经验和做法,适应了广大群众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认真吸收这些经验并运用到工作中,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措施确保学习效果。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要有完善的措施和制度做保障。一是建立促进学习的长效机制。要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目标考核中,完善学习计划,明确分工和领导责任,保障工作经费,抓好述学、评学、督学的落实;二要加强示范引领。全市法院的各级领导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努力在坚定政治信仰、指导工作实践上做好表率,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常态;三是坚持自学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鼓励党员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提高自己,运用民主生活会、研讨会、网络学习园地等形式开展交流研讨,互助学习,并选择先进法院实地考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和改善法院工作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关键是队伍,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市法院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为突破口,扎实、深入、持久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使党建、队建在工作目标上相互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应,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进,使各项工作特别是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统筹兼顾、有机衔接、并轨推进,促进法院总体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要在树立核心价值观上创先争优  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道德规范,是人民法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民法官的精神品格。当前,法院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坚持不懈的抓好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使核心价值观为广大法官所感知、认同、接受,形成思想共识,进而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转化为人民法官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行动,成为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要加强对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将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作风和形象。

    要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创先争优  要以思想教育、文化熏陶、人文关怀、激励感召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用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积极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培育具有法院特点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让司法良知成为法官的内心守则。要在全市法院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活动,加强图书室、荣誉室、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注重在工作和生活上对干警的关心和关爱,充分运用先进文化的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增强司法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要在强化司法管理上创先争优  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全市法院特别是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把审判管理工作放到法院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切合审判实际,遵循审判规律,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明确审判管理的定位、内容与职责,完善管理方法,科学设定指标,加大技术投入,创新管理机制,做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辅相成,调动积极性与强化工作责任协调统一,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互作用,促进能动司法,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要在积极司法为民上创先争优  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加强民意沟通,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民主,扩大司法公开,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律文书上网、巡回审判、“千名法官进百企”等活动,服务基层。开展“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竞赛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法官事业心不强、为民意识淡漠、案件质量不高、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积极争创“四无”先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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