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丹东市公安局  李杰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秀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学习这一重要指示,感到十分亲切,它对抓好公安工作落实,转变公安工作作风,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危害很大,要克服形式主义,依我之见,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客观性,切忌主观性。革命导师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主义没有拿得稳,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这就是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存在,从思想方法上说,就是脱离客观实际,违背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主观主义的东西作怪。因此,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制定措施时,如果离开客观实际,靠主观臆想去指导工作,就难免生出形式主义的东西来。一个任务的完成,一项工作的落实,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有些工作不能简单地从声势的大小、口号响不响,头彩多与少,在上面挂没挂号等去评价,而要全面地、整体地分析,重成效、重实绩,否则,就会陷入形式主义的泥坑。以往多年,公安机关对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喊得多做得少,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2012年初,杨耀威副市长到公安局担任局长后,想民警之所想、急民警之所急,对解决民警职级问题非常重视,解决了一大批机构升格、干部晋升、补助发放等实际难题,今年6月,市公安局史无前例地一次性解决26名老民警的副调研员职务,使他们实行了梦寐以求的愿望。

二、不断总结,切忌盲目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它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推动作用,反之就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执行上级的指示,完成某项任务,总是要提出一些必要的形式,这些形式是否行得通,是否能够推动工作,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得到验证,而实践又有若干个阶段、环节和过程,要及时加以总结。通过总结,对那些符合内容,对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形式要坚持下去;对那些不符合内容,甚至是阻碍工作任务完成的形式,要立即予以纠正。这样才能避免盲目性,推动工作不断前进。

三、以身作则,切忌官僚主义作风。形式主义的东西往往从领导的作风、会风、学风上表现出来。作为领导,一定要率先垂范,改进作风,带动机关、基层和广大民警克服形式主义。首先要克服懒惰思想,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其次要深入工作实际,调查研究,克服想当然,科学地指导公安工作,对客观情况做到周密系统地调查研究,真正掌握客观实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法对。形式主义的东西往往给人以假象,如果调查不深入,或者研究不透彻,就无法掌握事物的本来面目,就会作出错误的决策和工作指导。再次是遇事尽量自己动脑、自己动手,不要代劳,要站在基层第一线,解剖麻雀,亲口“尝梨子”,这是防止形式主义的良方。公安机关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讲话,联系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文风、会风不断改进,发短文、讲短话、开短会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和机关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基层、解难题、见实效上来,受到广大基层民警的普遍欢迎。

四、出以公心,切忌从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出发。有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既不是因为思想方法上出了问题,也不是因为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更不是上级领导“逼”出来的,其来源是个人主义作怪。为了能在上面获得好的印象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掩人耳目,骗取荣誉,必然就用形式主义的东西开道。因此,要强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性观念,坚持对上级负责与对下级负责的一致性,做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不怕丢先进,不怕丢面子。领导机关和各级党的组织,对有意搞形式主义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能开“绿灯”,要给予批评和教育,及时纠正不足,不要让他们得到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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