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 马汝武
《清史稿》中有则“雍正训家奴”之事,看罢,信疑有半,却记忆犹新。后读二月河的传记文学《雍正王朝》,亦对此事作了记述:当年,雍正尚在潜底时,其家奴才年羹尧已被雍正调教为四川总督,成为封疆大吏。此时,康熙皇帝晚年倦政,太子胤礽两立两废,围绕帝位之争已是刀光剑影,杀机四伏。是时,年羹尧回京述职,竟不回雍王府而去拜见继位呼声最高的“八贤王”雍祀家。雍正闻后大怒,罚其在烈日下长跪至深夜,并训告:你不要指望头上多个天就多条路,你头上只有一个天,那就是“王法”。
雍正所说的“王法”,在今天看来就是法律法规。查《大清律例》当时,清王朝的“王法”共有四百三十六条之多,用以约束和惩治吏民。年羹尧拜访“八贤王”,是否有“头上多个天就多条路”的背主心机,尚难定论。但雍正所说的“头上只有一个天,那就是王法”的训示,对官吏来说却是发人深省的警世之言。
现实中,翻开落马官员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在查处前多自我感觉良好,总以为头上有“两重天”:一是众皆有之的法制之天,二是唯其独有的靠山之天。所以,在官场起步后、犯事落马前总是前方百计找靠山。有的眼睛向上,谁能决定命运,就敲谁的门,惟命是从,紧跟一人;有的巧设圈套,酒礼财色,不惜重金,联络感情,拉人下水;还有的狐假虎威,胆大妄为。自以为有“两重天”,保护伞,不法之事也敢作敢为,还扬言“上头有人能摆平。”但“出事”的结果却证明,这个“天”只能保护一时,却保护不了一世。在腐败行将暴露时,这个“天”会毫不犹豫的“丢卒保车”,诿责于下,以求开脱。有的甚至会因“天”先出事而“拔出萝卜带出泥”。结果都锒铛入狱,“锁枷扛身,面壁思过”。就是“威震一方”的年羹尧,虽是雍正一手提拔为“西北大将军王”,也终因“飞扬跋扈,贪赃枉法”,连侍女陪寝也仿照皇上“翻牌子”轮流侍候,被雍正皇帝于七天之内连降七级,沦为杭州城的门吏,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被就地镇法。可见古往今来,有时“靠山”之天,也要屈从于“法制”之天。
雍正训斥和惩治家奴,给人的启迪是多方面的:其“雷厉手段”,只是为了维护清王朝的世袭统治。而当今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不管牵到谁,不管职位有多高,资历有多深,都要一查到底”的大政方针,正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定和谐。近年查处的大案要案也表明,人人头上只有一个天,那就是法制之天。所谓“两重天”只是暂时的甚至是虚望的。党员干部只有走出这种“虚望”,抛弃各种幻想,从严自律,脚踏实地,勤政廉政,才能避免因追靠“两重天”而“人仰马翻”的悲剧,从而保持健全的政治肌体和高尚的道德情怀,为实现党和人民的宏伟蓝图增光添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