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与难点及创新对策
 

凤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鞠传杰

文化承载着历史的文明以及民族的精神底蕴,在社会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越来越成为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期望。中国的法院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法院来讲,法院文化一旦与审判活动密切融合起来,势必给法院带来有形的或无形的良好社会效益,为法院健康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已在全国各级法院中兴起建设热潮,但仍处于初步阶段,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一)对法院文化建设缺乏全局观念,上下脱节,影响着法院的发展。许多法院对法院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的理解,并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有的认为法院是搞审判的,一切力量都要放在审判上,法院文化建设与己无关;有的认为,只有审判搞好了,自然就会形成审判文化,不一定非得特意去营造法院文化。正是这种观念,才使得目前法院文化上下脱节,处于一种各自为战的状态,在社会发展中无法体现整体优势。

 (二)忽视了法院文化的力量,法院文化难以与法院管理有机结合。法院文化是一种软管理,法院管理是一种硬管理。硬管理侧重于法院中的组织因素,强调组织的作用,强调明确分工、职责范围、纪律等。法院文化做为一种软管理方式则侧重于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从激励人入手,来树立法院形象,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促进硬管理的有效实现。从实践看,许多法院的文化建设都是一种娱乐型文化,无非是搞一些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来丰富法院干警的业余生活,法院文化与法院管理的结合不紧密,法院文化建设的水平比较低。

(三)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种管理方式,未能真正服务于法院发展。法院文化是一种独特的职业文化,法院文化建设不应仅仅局限于法院内部,而是要走出法院,在树立形象上下功夫,为法院发展服务。大多数法院文化的建设仅仅局限于法院内部,未能与法院的发展结合起来,未能在法院社会化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四)对法院文化建设战略缺乏远见,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法院文化影响力。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管理工程,看不见,摸不着,却因其所含的法院价值理念、精神核心等非数据体现的渗透模式而影响着一个法院的正常运转,从目前来看,大部分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单一,认为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树立一些典型、创建一些标兵、以及重视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等,就是在抓法院文化建设,其实正是因为在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院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深层次的领域重视不够,从而影响了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发展的作用力。

二、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难点

(一)法院管理理念问题有待统一。当前,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一是以廉政建设取代法院文化建设,实际上,廉政建设仅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部分,而非全部;二是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及时地舒缓干警心理压力,多搞活动,这样做的结果是各院争相搞活动,而不管这些活动对于基层来讲,是否会影响到法院正常的审判;三是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凡涉及干警培训、政治学习、作风建设、技能展示等多个方面囊括其中;四是认为法院搞文化建设就相当于企业花钱做广告。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导致我国的法院文化建设相对滞后,还无法形成真正的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统一保障与协调相对困难。法院文化建设是一种抽象的无形资产,如何管理、如何发展,目前在法院系统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目前看,大部分法院文化建设的归口和管理都还比较分散,才使法院文化一词从诞生到现在,在我国的法院并不被管理层高度重视,对法院文化建设也是根据领导与决策者的战略眼光而定,或者说正是因为管理分散,把这种深层次的法院文化建设变成浅表型和应付型而走上图形式的管理,从而削弱并束缚和影响了法院文化在法院发展中的真正作用。

(三)服务法院文化建设的大环境还未真正形成。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一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只是各院自已在摸索着进行,整体上还是无法形成法院文化的大局观念;二是对法院来讲,审判和执行工作是主业,其与社会高度紧密联系,更能及时调整和修正,而法院文化因其传导力较弱,不容易马上见到效果,所以我国的法院文化建设整体滞后,法院文化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三是缺乏统一标准和统一的指导思想,使法院文化建设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三、新时期我国法院文化创新的对策 

从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来看,法院文化总体的特征是创新不够。笔者认为,创新的总体思路应当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管理、法院制度创新和法院发展有机结合,并在实践中从教育培训、制度安排等方面加强我国法院文化的建设。

 (一)创建富有中国特色的法院文化

纵观各国法院文化,无一不具有本国特色。中国法院文化建设不能照搬套用国外的法院文化,要在考虑自身民族文化背景、经济社会环境、公民法律素养、法院组织模式等基础上借鉴外国法院文化的成功经验,创立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文化。

1.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法院文化建设中所提倡的种种思想,许多都可以在中国历史上找到萌芽或渊源,特别是传统儒家学说中所强调的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与法院文化中的人本观念趋同。我国法院文化建设要吸取这种关于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宝贵的思想,注重人的因素,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2.体现社会时代特征。要以“中国法治梦”建设为中心,以弘扬时代主旋律为重点,创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反映出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现代意识、法治意识,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群众观念、能动司法、公正高效等。这是建设我国法院文化首先要体现的鲜明的时代特征。

3.培育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在我国法院文化的建设过程中,要着力培养精诚团结、协调一致的团队精神,使法院工作人员成为一个协调、融洽、和谐的群体。同时,要给个人以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条件机会。这样,个体意识就能融汇成群体意识,从而形成团队精神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

4.树立社会更强的责任感。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健康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建成的小康社会,既是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也是一个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社会。人民法院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在这一点上可以更加感觉到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人民法官任务光荣。

 (二)立足于法院的制度创新进行法院文化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院群体的基本准则,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社会作为“名牌产品”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把法院“名牌产品”的设计、“名牌产品”创造和宣传都纳入到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中,创中国名牌,创国际名牌。1、积极推行相应的管理模式,以促进内外环境的沟通,加强法院文化管理与硬管理的结合。在一个封闭的系统里不可能建成优秀的法院文化,内外沟通、纵横交错会给法院文化提供丰富的内容。2、强化以人为中心的意识。无论是物质层、制度层还是精神层文化,都要体贴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和信任人的观念。做到重视人的因素,发挥人的主动精神,激励人的创造热情,挖掘人的潜在能力。3、培养和造就一代优秀的审判专家。优秀的审判专家有强烈的成就动机,和对国家、民族、社会、法院干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是法院文化的具体代表,是法院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必须充分发挥审判专家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与法院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法院文化创新

法院文化不是平常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一种管理文化或一种软管理方式,它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因此它只有与法院管理有机结合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1.法院文化渗透到法院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法院文化的目标有多元性。既要树立为法院服务的价值观念,又要培养干警的精神境界;既要塑造法院形象,又要培养群体创优精神,这就要求法院文化建设必须渗透到法院管理的全过程。

2.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目标的统一性。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要统一于法院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法院文化的创新中,紧紧围绕法院更好服务大局来进行法院文化的创新。在法院文化内容方面,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管理紧密结合,以良好公信力在社会上树立法院形象。通过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全面进步。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管理和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院文化。

(四)站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法院文化的创新

中国目前面临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因此,中国法院文化的创新必须面对这一趋势以及这一趋势所带来的挑战。1、在法院文化的功能创新上,要由管理手段层面向法院文化力的培育方面转化,为增强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服务。2、在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上,由过去增强法院凝聚力向增强法院的社会信可度转化,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服务创新。3、在法院文化内涵的创新方面,由单一的内涵向多元化的内涵转变。要有包容性,包容多元文化,使多元文化相互融合,共同为法院发展服务。4、在法院文化的发展方向上,把法院文化拓展到依法治国、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等多个方面,提高法院的文化附加值,把法院内在的文化素质与外在的法院形象树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法院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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