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防变 警钟长鸣
 

宽甸法院  王晓云

 最近学习了《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的相关内容,也看了一些法院系统违法违纪人员的警示案例,感触颇多。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直接接触案件,接触当事人,接触的诱惑比较多,所以应该时刻谨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坚定廉洁的信念。明代郭允礼在《官箴》中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司法的权威体现于结果的公正,体现于公正实现过程中的廉洁。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依法裁判后,败诉的一方不理解,进而就说法官收对方钱了,拿对方东西了,每每听到这样的话,就很痛心。扪心自问,我是秉公办案,可为什么当事人会有这样的反应,我也进行了反思。就是因为个别人存在贪腐之心,做了贪腐之事,给老百姓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所以只有坚定廉洁信念,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利,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刚直不阿,一身正气,才能永葆政法干警的司法良知。从而让群众相信法律,信任法官。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定公正的信念。纵观数千年文明历史,公平正义一直是人们的永恒追求,更是我们执法者的价值信念。法律的力量,来自司法的善良和公正,来自权利的谦抑和自律,来自由此生成的社会理性和法律追求。只有得到深刻认同的司法,才能得到最广泛的遵从和信仰。只有得到深刻认同的司法,才能如宋鱼水所言“让当事人感受到一种法律的觉悟,让社会流传一种法律的文化,最终形成一种法律的生活方式。”这是身为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只有审判公正,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才能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只有审判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对法治的否定和背叛,是审判权滥用的结果,它不仅混淆了是非,而且会造成人们对法律权威性的怀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只有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加强党性建设,坚定为民的信念。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曾有这样精辟的结论:“只有在人民中活着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司法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建立一支以公正为信念,以廉洁为基石的政法队伍,法院才会成为法治朝圣者的殿堂。丢失了人民的法院不再是人民法院,漠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官不配当人民法官。只要我们每个法官都能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我们法院的工作作风就会不断改进,公众对我们的评价也会越来越好,我们人民法院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就会真正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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