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行政事业单位没有预算安排不得增配资产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于121实施。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解释该办法时表示,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预算要求配置国有资产,没有预算不得配置资产,相关资产配置预算将逐步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实施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突出了对资产配置的严格管理,强调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江苏省明确了财政部门、机关事务部门、主管部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将本着没有预算不得安排资产配置,资产配置预算逐步向社会公开等原则,逐渐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多寡不均、闲置浪费以及资产配置不合理导致政府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据介绍,江苏已于20138月开始试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对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设备、公用房装修等详细设定了相关标准,未来这类标准还有望推行。此外,将来如果没有相关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想增加一张办公桌、一台办公电脑都将变得很困难。

  据了解,截至2013,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累积达到9630亿元,其中还不包括机关单位未作价的划拨土地。初步估计,如此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亟须进行严格监管,财政部门希望从预算入手规范新增资产管理。

  据悉,江苏省还要求各级部门普及“公物仓”制度,对可以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统一采购、保管、调剂和处置。据了解,未来随着资产管理手段的完善,当地部分公车和公有房产等也有可能纳入“公物仓”。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