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司法局
 

11月28日,振安区司法局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风翔主持了宣誓仪式,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宣誓活动。宣誓仪式上,全体宣誓人面向国旗,列队站立,高举右拳,跟诵誓词,字字铿锵,声音洪亮。宣誓仪式结束后,局长陈风翔同志强调,全区司法行政人员要牢记誓言,践行誓言,牢固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崇宪法的模范,做宪法的忠实敬畏者,增强宪法意识,切实把宪法思维贯穿于依法行政全过程,做到依法用权、为民用权、规范用权,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记誓言,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振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此宪法宣誓活动,是振安区司法局组织开展“12.4”宪法活动的动员,标志着振安区“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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