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科学的维稳观全面提高政法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丹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刘丰友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他进一步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方面告诫我们,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要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维稳观,不断推进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近年来,丹东市维稳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的维稳观,积极创新维稳工作机制,依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稳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维稳工作机制建设,依法规范维稳工作程序

丹东市大力加强维稳工作机制建设,推动维稳工作由粗放向精细、由被动向主动、由事后向事前转变。一是完善舆情会商研判机制。坚持定期和重点时期日研判制度。在全国“两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十二运”、辽宁省“十二运”等重大敏感时期,我市及时启动日研判机制,市级领导亲自组织研判工作,研判各类不稳定苗头、不稳定群体,指挥处置各类群体上访问题,部署稳控重点人。长期坚持开展阶段性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和即时研判相结合,切实在预警实战上下功夫,加强对重大行动性情报信息,尤其是煽动非法聚集、策划群体性事件和制造个人极端、暴力恐怖事件等信息的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控。二是完善重点维稳课题的调研机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并吸收维稳成员单位参加,定期、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找出好使管用的工作对策。重点对长期难以解决的、政策法律界限模糊的、涉及面大、范围广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切实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机制。针对各个敏感时期,组织各方力量,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重点行业、深入不稳定群体,全面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工作,并区分类别和性质,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一个不漏”。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分地区、分部门,逐事、逐人落实责任,对个别重点人认真落实“五位一体”稳控措施,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同时,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党政干部“进万家”活动,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力争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下。四是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对不稳定案件、重点问题,抽调专人组成维稳工作督导组,深入各责任单位,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重大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五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以《丹东市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为基础,坚持“平战结合”实战思维,及时修订群体性事件市级总预案和分预案,通过处突演练、综合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应急处置水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依法打击力度,针对群体性事件当中的个别非法行为,经劝导无效,果断依法予以打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丹东市在中央和省、市委的领导下,大胆探索,科学规划,把开展风险评估作为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了“定好位、不越位、不替代、不包办”的工作思路,在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障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上收到了明显成效。首先,规范评估程序。2012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基本原则、领导机构、评估范围、工作程序、评估控制等项内容,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举措。其次,全面纳入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制度、规范、程序建设为抓手,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促进科学、依法、规范决策。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等事项,全部进行风险评估。特别加大了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重大工程、涉及民生重大政策改革的风险评估力度。今年初,在省维稳办的指导下,大力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活动,以振安区为试点,试行并成功在其它县区推广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报备、申请备案”、“自行评估与中介评估相结合”、“第三方稳评机构准入与退出”等四项工作模式。第三,促进社会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各类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消除潜在隐患,促进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赢”。通过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集中管理,对所有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要求进行,并坚持对决策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切实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防范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成为作决策上项目的一道刚性门槛。

三、主动延伸维稳工作触角,依法真情促进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依法是维稳工作的前提,围绕法治轨道的维稳,才是科学的维稳观。今年9月份,丹东市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做法受到了中央和省维稳办的重视,先后两次到我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调研,并在中央维稳办《维稳工作简报》上刊发了工作经验,肯定了合作区公安分局立足源头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做法。一是强化理念转变,勇于担当主力主角。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总警力占全市的2%,而近年来每年发生的涉稳事件却占全市的10%以上,工作起来难度较大、疲于应付。对此,分局认真转变维稳工作理念,不仅勇于担当辖区内影响稳定的大事件,而一些平时看不起眼的小事件也被纳入了他们的视野,尽可能地把工作触角延伸到“份外”,防止了小事酿成大事。把维稳从部门性工作变为全局性工作,从一般性任务上升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分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专业警力牵头干,遇有事情从领导到基层所队长全都亲临现场、亲自上阵,维稳工作“有心、有法、有效”,一些困扰党委政府多年的矛盾纠纷化解了,一些上访老户也不再折腾了。二是注重源头维稳,努力做到抓早抓小。针对当前社会稳定“触点”多、“燃点”低的实际,合作区公安分局始终秉承抓早、抓小、抓苗头这一理念,坚持源头防范,做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置,在着力化解矛盾中维护群众权益,在维护权益中实现动态维稳,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抓源治本,由稳控主导变为维权至上。维稳实践中,很多群众的诉求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由于个别部门解决起来不够积极,导致把普通问题变成了热点问题、把热点问题变成了焦点问题。因此分局在维稳的同时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面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只要是该管、能管的,全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三是坚持刚柔并济,不断谋求善治善能。面对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丹东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主动为党委政府分优,切实增强治理意识,尽可能采取灵活的手段、智慧的方式,把各类矛盾纠纷于无声中化解。要求带着感情去办案,当好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筑牢基层维稳的“防波堤”。把提升工作能力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维稳效率的根本和前提。在处置流程上,抓住“事前嘱教、事中取证、事后打击”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了一整套维稳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涉稳事件实现了绝对掌控。合作区分局整合资源搞联动,甘当矛盾调处的“催化剂”。维稳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公安机关不可能包打天下,对诉求强烈的上访群体,分局自告奋勇“当媒婆”、“管闲事”,主动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四是站稳群众立场,始终带着真心真意。合作区公安分局始终注重用群众工作统领维稳工作,特别是不断强化群众工作的观点、把握群众工作的立场、带着群众工作的感情、完善群众工作的方法、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倾听群众的所想所盼,解决群众的所急所需,使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厚情谊,很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化解于无形之中。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分局的维稳工作经验,是对丹东政法机关创新发展战略在基层维稳工作中的一次生动实践。针对辖区涉稳事件高发、多发的实际,合作区分局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丹东”和“平安丹东”建设的既定部署,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有效做法,把矛盾化解工作作为维稳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不分分内、分外,不管大事小事,始终努力把依法维稳的触角向最大延伸、向最大范围拓展,进群众门、帮群众忙、交群众心,真正体现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情系群众、依法维稳、依理办事、保驾护航”的维稳理念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为此,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峰同志在调研中对合作区公安分局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示市维稳办将其经验在全地区进行广泛推广。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同志也于20141114批示:“丹东市公安局边境合作区分局立足源头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做法,彰显了政法干警强烈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达成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记宗旨使命,践行公平正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维护我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做出贡献”。更为重要的是,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中央维稳办主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国进行宣传。中央维稳办和公安部已下发了学习通知,《丹东日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和《人民公安报》等新闻媒体近期都对合作区分局的经验进行了专题报道。其经验做法正在维稳战线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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