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4月22日,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区委书记、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李正古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正古在讲话中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牢牢把握精神实质,认真做好法治振安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区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李正古强调,要精准对标对表、突出重点任务,结合区情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工作规划和年度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振安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全区要加强宪法宣传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宪法宣传的重要意义,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宪法宣传,加强实施和监督,时刻绷紧宪法这根弦。

 三是要积极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工作要点的内容,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要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政策要求,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树公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学习先进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构建和养成,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李正古要求,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增强责任与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对标中央、省市委要求,履职尽责,加强检查和督查,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丹东市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丹东市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丹东市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丹东市振安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区领导张远辉、朱江、丁文正、杜学东、张秀敏、区法院院长宋丹、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彦琳,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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