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法院多种措施抓执行效果显著
 

本站讯 (通讯员  卢东风近年来,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探索与改革执行方式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清理积案力度,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促进经济社会的大和谐,一手抓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干警队伍素质,收到了显著效果。今年一至十一月份,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85件,实际执行率为85%,执行标的到位率已达95%以上。主要措施是:

一、改革执行机制,力克执行难关。宽甸法院坚持创新执行机制,改革执行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宽甸全县共有22个乡镇,地域面积辽阔,以往全院三个执行庭分配案件采取随机分配方式,实践中存在着交叉执行等弊端,不但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不方便群众申请执行。对此,院党组结合县域辽阔的特点,将全县执行案件按区域划分为宽南、宽北、宽北三个片,分别由三个执行庭负责执行,既节省了人力物力,有效地利用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执行效率。

二、强化执行流程管理,规范执行工作。坚持强化制度管理,用法律、制度约束和规范执行行为,制定实施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将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制度管理轨道,规范查封、评估、拍卖、暂缓、中止执行等执行程序,严格执行管理,加强执行监督。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划拨等执行措施,坚持以强化执行管理为着力点,以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严格适用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等制度,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行了执行联动机制,扩大执行效果。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执行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包片和责任追究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强调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效率明显提升。对于一些涉及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案件,注重加强与城建、公安、土地、林业等行政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搞好执行工作,争取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采取集中执行、协调执行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手段,加大了执行力度。

四、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执行、清理执行积案,采取突击执行等方式,执结了一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同时,还坚持多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对于农村因边界、借贷、财产损害等引起的纠纷案件,尽可能做执行和解工作,以消除矛盾;对于一些涉及经济发展的案件,采取蓄水养鱼的办法,积极研究可行的执行方式方法,以大力促进企业发展生产;对于强迁案件,针对征地拆迁案件难以执行的实际困难,抽调审执骨干成立专案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涉拆户全程跟进、适时采取措施。近年来,全院共稳妥地强制执行拆迁案件十几件,动员搬迁近百户,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五、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几年来,宽甸法院坚持快速反应机制,推行执行110制度,对于执行案件,如当事人提供出被执行人下落,不分节假日、是否是工作时间,执行人员都坚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保障案件得到及时执行;针对前几年执行积案较多的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活动中,坚持领导包案、分片集中执行、开展执行会战,有效了化解执行积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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