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以队伍建设促司法作风转变
 

    本站讯 (通讯员  贾莹 元宝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和整改四风问题,以为民务实为出发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队伍建设的中流砥柱。元宝法院党组十分重视领导班子建设,以身作则,发挥表帅作用,并向全院干警承诺:要求干警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要求干警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日常生活中,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凡是禁止他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院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元宝法院的工作和谐一致,逐步形成了以党组建设带动干警队伍建设的良好循环。

      二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奠定队伍建设的坚实基础。为推进审判管理体制创新,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定期案件评查制度等等,严格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注重落实,规范干警行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机制。同时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不断完善学习机制,按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水平培训等,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完善监督权的行使,促进队伍建设的有效提升。坚持自我监督、上级监管、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有效监督形式,提升队伍建设。首先是自我监督。加大纪检部门及审监庭对监察工作的力度,从抽查考勤、评查案件等多个方面加强自我监管;其次是上级监管。通过局域网和互联网对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接受上级的监管;再是人大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观摩开庭,积极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汇报,使人大常委会可以从不同侧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对法院的工作及时“把脉”;最后是群众监督。通过设立院长信访日,院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接受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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