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瘫痪妻子诉离 法官巧调解夫妻再续前缘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爱情的最高境界。然而“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情形却一再在人间上演。近日,在东港市人民法院就上演了一场这样的悲喜剧。    

原、被告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错。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被告2008年发生安全事故,现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且无转好的可能,原告带领孩子艰难度日。2013年12月,在重重压力之下,妻子无奈以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现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当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首先从情理上与原告进行沟通,原告也认为双方恋爱一年多后自愿结婚,有较好的婚姻基础,婚后生育有一子,可以说双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夫妻感情,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现在被告瘫痪在床自己压力很大。法官进一步阐法释理,夫妻在患难之际更应该互帮互助,同时从法律上讲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被告受伤后,原告更应对被告关心照顾,从精神上对被告给予慰藉,帮助被告共同战胜困难。经过法官耐心讲解,原告也认识到应该给被告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履行一个做妻子的义务,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东港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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