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自3月5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以后,宽甸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做到三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学习活动方案,成立学习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院党组组长、院长常有斌任组长,党组副组长、副院长于家强任副组长,指定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叶青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立三个小组,即:综合协调组、调查研究组、学习宣传组。
二是人员责任落实。为了搞好这次学习教育活动,院党组抽调了有关庭室得力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聘请有经验的老干部和高素质有专长的人员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同时,明确院党组成员对所分管的单位要一包到底,与分管庭室,同学习,同讨论共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全院各党支部书记、各庭室负责人也都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三是物资装备落实。院党组明确表明,对在学习中所需的一切物品要优先保证。缺失的立即补齐,没有的立即购买。为此,专门为学习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腾出了办公用房,为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以及一切办公用品,特意印制了学习活动专用笔记本,保证全院干警人手一册。(宽甸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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