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中央政法委适时提出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概念,这是我国政法机关积极主动回应社情民意,改革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的积极举措。作为一个我国原创的新概念,市域是指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并特指设区的市。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崭新的时代命题。让社会更加文明、发展更有温度,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ー、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规则制度体系 1.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地方立法制度。 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域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围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自主性、创制性立法,把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纳入法治轨道。 2.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实名登记、信用管理、网格治理、重点人群管控等基础性制度,建立有效的保障性制度,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系统总结市县镇村社会治理创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从制度上解决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问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从“盆景”到“花园”转变。 3.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社会规范制度。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既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也要发挥好社会规范的指引约束;既要引导城乡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制定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职业准则等自治规范,也要积极推动行之有效的道德规范上升为制度规范,健全起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规范体系,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新体系。 二、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实施制度体系 1.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依法民主决策制度。 市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监督环境下用权做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用权为民不偏向,用权依法不出格。特别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有效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引发社会矛盾。 2.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严格依法行政制度。 要突出权力规范和约束这个核心环节,善于运用健全的法治管住任性的权力,让法治思维入脑、行政权力入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治理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健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下大气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3.坚持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公正廉洁司法制度。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看,有的司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给司法公信带来巨大伤害。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彻底清除害群之马。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创新拓展司法公开、司法监督途径,杜绝暗箱操作,严惩司法腐败,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4.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党委巡察与法治督查相结合,以政治巡察督促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三、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制度体系 1.坚持和完善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度。 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制度,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落实信访信用管理、违法行为惩治等制度,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健全纠纷解决新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坚持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围绕“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探索建立部门社区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致力实现调解资源大整合、调解机制大联动、调解职能大提升,始终用心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化解大量民间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2.坚持和完善在法治轨道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制度。 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力办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安心、放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提升服务效率,增添法治“温度”,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成为每一名政法干警的自觉,真正做到“家门口解决纠纷”,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3.坚持和完善在法治轨道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度。 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执法司法理念,规范使用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严防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护好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投资信心。主动对接,为企业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信仰体系 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群众生产生活、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等深度融合,深化“千人以案释法”“三节四时普法行”、主题法治公园创建等成熟做法,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推广“百姓议事堂”“群言堂”“民生茶社”等基层法治治理品牌,打造更多的诸如“19点议事厅”“社区管家”“说事广场”等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为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奠定良好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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